在经历前期野蛮生长、跑路等问题频发后,网贷监管意见终于来了……
网贷监管细则暂行办法重磅发布
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网贷将全面纳入监管。
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的发展呈现出机构总体数量多、个体规模小、增长速度快以及分布不平衡等特点。许多业内人士表示,网贷行业形成以来由于监管政策和体制缺失、业务边界模糊、经营规则不健全等,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
鉴于越来越多问题平台的出现,“意见稿”的亮相被业界称为“及时雨”。12项负面清单、客户资金银行存管、备案制度、四部门+地方政府的监管模式和行业自律、建中央数据库等措施的亮相,让“意见稿”颇具亮色。
“意见稿”中除了给网贷平台套上12个“紧箍咒”确保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属性,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外,还设置了18个月的过渡期。下一步,银监会还将制定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具体办法,以及制定信息披露有关细则。
终结“劣币驱逐良币”,让监管来的更猛烈
对此“意见稿”的落地,多位业内人士都表示,征求意见稿体现出底线监管思维,对网贷未来是重大利好,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不过,信和大金融风控专家指出,监管办法“美中不足的是退出机制不明确”。如果平台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如何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一个平台可能有众多项目,可能涉及成千上万个投资人,五湖四海的投资人如何独自追索?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除此之外,“意见稿”再次明确了网贷是信息服务平台,禁止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让网贷平台“去担保化”,让投资人自行承担资金风险,确保不偏离信息中介的初衷。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认为,监管的缺失导致行业呈非理性发展态势。如果再不出监管细则,行业整体风险爆发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在这个背景下,监管细则指导意见赶在今年年底前出来,还是比较及时。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比预想中的猛烈许多,这对行业来说是重大利好。若无监管,行业要不就是劣币驱逐良币,要不就是良币被迫同流合污。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罗浩杰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罗浩杰表示,网贷平台与银行合作是战略趋势,一方面紧跟国家监管政策,使平台在法律合规方面,承受的法律风险少一点;另一方面可以让银行以一种提供服务的方式涉足互联网金融,实施双边多步骤交叉核实客户身份,客户的真实性、账户的安全性都将得到有效的保障;第三是投资人更愿意看到网贷与银行之间的战略合作,可以更有效的掌控资金安全性,避免资金池、自融等慢性毒药在行业内的持续蔓延,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监管细则出台后,我们和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更有信心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要客业务部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段远翔说道。监管办法出台前,国寿财险内部还花费了一年左右时间、动用大量资源,联合财路通推出了业内首个“信贷审核责任险”。
段远翔说,如今监管办法本身就是一个标准,有利于银行保险等大型金融机构制定与网贷的业务合作标准,改变了以往与网贷平台很多业务合作苦于没有标准的情况。
去伪存真,净化行业环境指日可待
网贷业内将此“意见稿”的出台视为久旱逢甘露,同时,也将成为加速不合规小平台淘汰的分水岭。不过意见征求稿也给行业留出了过渡期安排,过渡期为18个月。业内分析认为,对于网贷行业来说,18个月后多数平台能否完成向信息中介的转身,仍然有待时间的校验,行业或将迎来重大洗牌。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
“未来一年将是监管具体落地的一年。”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认为,监管办法对网贷线上线下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范,操作性很强,各地监管机构对投资者保护工作更容易展开,未来网络借贷将更规范。
信和大金融COO张申先生认为,随着监管条例的公开征求意见和随后的发布实施,2016年的网贷行业将走上规范发展之路,必将经历“优胜劣汰”的过程,届时,具有规范化发展、合规优势的平台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大量制度套利者、无风控能力的平台将永久地退出市场。

信和大金融COO张申先生
同时,张申先生指出,随着监管细则逐渐落地,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运作将更加规范,信息披露也将更加完善,纠纷处理也将有法可依,作为一种划时代的财富管理方式,互联网投资理财也将更加安全、透明、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