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2019年采暖期新停供的用户按政府{长公联字2013年8号}文件,请于10月15日前到所属分公司收费大厅办理停供申请,缴纳20%的基本热费。
二、2018—2019年采暖期新恢复供热的用户,为了不影响您户的恢复供热,请于10月15日前到所属分公司收费大厅办理恢复供热申请,缴纳100%的热费。
三、2018—2019年采暖期连续供热及连续停供用户,在10月26日前可直接到六家代收银行缴纳热费即可,也可以通过关注吉林同鑫热力集团微信公众号,在线缴费。对于10月25日后逾期缴纳热费的按政府{长公联字2013年8号}文件,收取5%的违约金。
四、同鑫热力合作代收银行:1、吉林银行(柜面),2、建设银行(柜面及手机银行),3、光大银行(柜面),4、长春农商银行(柜面),5、长春发展农商银行(柜面),6、九台农商银行(柜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