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西非国家中,除毛里塔尼亚以外大都为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其中贝宁、布基纳法索、科特迪瓦、几内亚比绍、马里、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八个成员国使用西非法郎作为流通货币,其他国家均使用本国货币。西非法郎与欧元实施固定汇率制,1欧元兑换655西非法郎。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计划于2020年创建西非共体统一货币,并采用浮动汇率制。

(1)投资政策
贝宁对于外资投资行业无硬性规定,但会对能源、电力、水利等领域的投资给予更多政策倾斜,在1990年颁布的贝宁投资法中规定,国内投资者和国外投资者均可享受平等待遇。根据地区的不同,生产性企业可享受5-9年的面税收待遇。
(2)税收政策
贝宁有种类繁多、名目复杂的税赋政策,其中国内税收分为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国家税还可分为直接税、间接税和登记印花税;地方税包括土地税、营业税和专营许可证税等。针对矿业方面,贝宁政府指出,采矿法规为许可证持有者提供了各种财务鼓励机制,包括聘用外籍人员、进口产品、出口以及采矿活动范围内的资金自由流动。
布基纳法索的采矿立法规定了特定的一些税收,这为产权持有者在项目的不同阶段提供了优惠,政府以此来加强布基纳法索矿业的竞争力。《采矿法》第93条规定,在采矿许可证和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应确保税收和关税制度的稳定,以防止其税收增加负担。
(1)对勘探持有者提供的优惠政策
免征以下关税:为实现地质和采矿活动或地质服务所需的货物进口的增值税,工商业利润税,专利税,雇主税和学徒税以及某些企业公司行为的注册费。
(2)对采矿权持有者的优惠政策
对某些由地理服务公司提供的进口设备和服务的增值税可免税。这种豁免的期限最长为2年,如果投资水平至少达到预计投资的50%,则可以再延长一年。在开发工作期间,对于用于发电及其车辆及其零部件和备件的运营的货物,原材料,设备,燃料和润滑剂的进口,开采许可证持有人免征进口关税,但不包括统计费用,社区团结费,社区费用和其他社区费用。此项豁免最长持续3年,并在首次商业生产之日终止。在开发阶段,开发许可证的持有者应按一般税率降低10%的标准缴纳工商业利润税,并按一般税率减半有形资产收入税。
多哥现行的矿业法中并未对有关合同发布明确规定,目前主要针对公司所得税、服务税、以及股息三项征收税务,此外还包括土地、废物管理和专项税务。
根据多哥1996年颁布的《矿业法》规定,外商投资矿业勘探和开发能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外商占有绝大部分股权,政府参股最高不超过30%,其中,10%以矿产资源作投资,另20%政府有选择权,或以资金投入或放弃。
(2)进口或者在当地采购的所有物品以及未出口收购的矿产品免除18%的增值税。
(3)企业正式投产前可以免除直接税。
(4)用于生产和开发的所有进口商品免除关税。
(5)企业的资金和利润能够自由流动。
(6)生产设备可以提高折旧速度,以此提高企业预备金。
另外,多哥设立了工业免税区,免税区企业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佛得角使用货币为埃斯库多,与欧元固定汇率,1欧元可兑换110.265埃斯库多,根据佛得角《外汇法》,在佛得角注册的外国企业可以开设外汇账户用于进出口结算,且外汇进出无需申报,汇出无需缴纳特别税金。
对于外国投资者,佛得角提供投资优惠政策,外国投资者所得全部红利和利润免税五年,第6年以后,外国投资者享有稳定的税收制度,按所得利润的10%缴纳。

冈比亚2015年出台了《冈比亚投资和出口促进局法案》,其中将矿产勘探和开发列入优先行业的范畴,对矿产勘探和开发行业的投资激励和优惠政策如下:
(1)任何已成立的并在法案规定优先行业和优先发展地域的外资企业,扩建已有项目,若扩建金额超过20万美元,则对其进口产品减免1年销售税。
(2)对于新成立的,经营范围满足法规要求的投资企业,可享受五年的免税期,包括营业税、折旧税、预扣税或利润税。
(3)对于优先行业内投资的企业,将被给予进口销售税减免,包括签收投资许可五年内的资本设备、机械、器具、家具和配件的关税,以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半成品、备件、原材料和其他供应品的关税;自项目运营起五年内的原始材料和中间投入。
几内亚独立发行本国货币几内亚法郎。几内亚国内的税收和经济政策如下:
(1)税收
在几内亚,企业税收包括35%的企业所得税,20%的增值税,10~30%的工资税,3%的学徒税。在关税上,对于西共体国家产品免征进口税。
(2)优惠政策
几内亚鼓励矿产业的外商投资,投资进口设备、工具免关税,最长免税期两年,但须缴纳18%的增值税、0.5%海关登记税和2%进口环节税。其进口生产所需原材料需缴纳6%的关税,18%的增值税,其他税费免除且无限制期限。
企业所得税免缴3~8年,根据其所在地距离首都的远近决定。出口生产企业可5年免缴所得税。外资企业的股息、资本利益、外债本息、租金、管理费等可自由汇出,但需要出具完税证明并由中央银行执行。
优惠政策使用的条件包括至少提供25个长期就业岗位、投资额不低于5亿几郎、再投资不低于初始投资的25%。
除上述优惠条件,矿业特有的优惠如下:矿业企业所得税为30%,原矿的资源税为每吨4美元左右,进口开采设备关税为5%,出口关税为6.5%。为鼓励开采,避免资源冻结,扩大了铝土矿和铁矿的单个探矿面积(500平方公里),并降低最低投资额(5亿美元),但同时增加了雇佣当地员工和帮助地方发展的规定。
(1)税收
几内亚比绍建立的税收体系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核心,主要税种包括:工业税、职业税、房地产税、附加税、销售税、印花税、交易税、燃料税。
(2)优惠政策
对于能够创造新的就业岗位的外国投资企业,几内亚比绍给予鼓励政策。
经过几内亚比绍投资保护办公室批准的项目能够享受减免工业税、资本税和附加税、以及减免关税的政策。
(1)税收
加纳实行的是属地税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由税务局负责,包括0~25%的所得税、5%的资本收益税、印花税和礼品税,间接税由海关和增值税管理局负责,包括0~20%关税、消费税及增值税。
(2)优惠政策
加纳无特殊外资优惠政策,但对保税区的企业在十年内免关税,之后税率不超过8%。
注意:加纳黄金、钻石的市场和开发由珍贵矿物销售公司(PMMC)专营。
本文内容来源于
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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