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
这份《意见》自2025年12月30日起实施,明确细化了五类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对违法机构将采取取消检验资格、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严厉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rkjcs/art/2026/art_3282e434dbcf4dc2a0dfaa7f6c13e99e.html
01 明确“红线”
市场监管总局在《意见》中明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
一是因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二是2年内因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受过1次行政处罚,又实施同类违法行为的。
3
三是在涉及儿童用品、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建筑保温材料、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等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产品质量检验领域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2份以上,或者在产品质量检验领域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10份以上的。
4
四是造成重大、特大质量安全事件,或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5
五是其他依法依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02 严厉处罚
对于符合上述“情节严重”情形的违法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罚,取消其检验资格,并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检验检测领域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检验检测机构“造假”行为。
仅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就查办相关违法案件4221起,撤销(吊销)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403张,显示出监管部门对检验检测乱象“零容忍”的态度。
03 精准监管
此次《意见》的出台,进一步细化了违法情节的认定尺度,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清晰、统一的裁量指引。
特别是在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领域,如儿童用品、道路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等,出具虚假报告的门槛更低,只要2份以上虚假报告即可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体现了对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的高度重视。
《意见》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监管执法的精准度,避免执法尺度不一的问题,同时也对检验检测机构形成了更强的威慑力,督促其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活动,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对于检验机构而言,唯有守住诚信底线,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才能行稳致远。
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着产品质量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消费环境将更加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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