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丰台区知识产权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知识产权专业人员: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丰台区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根据《丰台区知识产权专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开展丰台区知识产权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部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相关金融机构等。
二、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知识产权工作中无不良记录;
2、熟悉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经济发展状况,经验丰富,在本领域或行业内具有较高水平;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要求
申报人员按所属领域划分,除具有以上条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技术专家: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从事相关技术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2、管理专家:从事管理科学研究、行业管理或行政管理的资深管理人员;
3、金融财务专家: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从事金融、投资、财务等相关工作的专门人员;
4、知识产权专家:原则上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企业人员;或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具有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基础,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提出建设性、导向性的观点和建议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
5、法律专家: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员。
三、申报事宜
为保证评选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申报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申报,区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审核。有意愿成为丰台区知识产权专家的人员,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丰台区知识产权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发至指定邮箱:ftqzczx@163.com及ftqzscqj@163.com,通过初审后纸制件邮寄至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1号楼3010丰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
请参与专家推荐的单位对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筛选及汇总。个人自荐的,应承诺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联系人:赵方岭,63389951,
管晓春,63396621
附件:丰台区知识产权局专家推荐表.doc
丰台区知识产权局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1、附件:丰台区知识产权局专家推荐表.doc
温馨提示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
本文转载的目的仅为共享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知晟权
微信号 : zhishengq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