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相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进一步普及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创新企业组 织管理能力,提升全市企业融合发展水平,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 优结构促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办字〔2018〕21 号)精神和市工信局《关于开展 2020 年 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0〕121 号),开 展 2020 年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是工商、税务登记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含西咸新区)内,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企业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 系有需求,自愿开展贯标工作。
(三)具有建立并实施管理体系(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 息技术服务等)的经验。
(四)以前年度已确定为国家级、省级贯标试点的企业和本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经通过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以评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的企业不得申报。
支持政策
(一)确定为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通过体系评定后,给予 30 万元 一次性奖励。
(二)对贯标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在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制造业智能化改造等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和支持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
(二)申报按属地化原则统一汇总上报。申报企业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前,将企业申报 书(附件 1)和汇总表(附件 2)纸质件一式四份,报送至航天基地军民融合促进局,同时 将电子版(WORD 文档)发送至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试点的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评估系统 (http://www.cspiii.com/pg/)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 参考。
(四)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市级贯标试点企业建议名单 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 2020 年西安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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