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20年度石景山区知识产权支持政策的通知
根据《石景山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暂行办法》(京石市监发〔2020〕27号),现开展2020年度石景山区知识产权支持政策兑现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2021年6月1日—6月30日,到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支持,且不纳入下一年度支持。
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层企业开办大厅知识产权专区3号窗口 (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4号)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020年度获得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且作为第一专利权人的本区登记注册并纳税的单位,或户籍在本区的个人。要求专利权有效、权属明确,无法律纠纷。通过专利权转让取得专利的,不在本支持范围内。
申报单位或个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对存在非正常申请行为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局令第75号)不予支持。
(1)《石景山区发明专利授权支持申请表(单位)》(附件1);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税收完税证明;
(5)代办人需委托书(附件6)及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石景山区发明专利授权支持申请表(个人)》(附件2);
(5)代办人需委托书(附件6)及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020年度通过马德里途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途径新注册的国际商标。要求商标权有效、权属明确,无法律纠纷。通过转让取得国际商标的,不在本支持范围内。
(3)主体资格证明:注册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税收完税证明;
(4)代办人需委托书(附件6)及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020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4);
(2)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认定的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税收完税证明;
(5)代办人需委托书(附件6)及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020年初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且未享受政府贯标后补助的企业。
(1)《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后补助项目申报表》(附件5);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税收完税证明;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代办人需委托书(附件6)及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以上所有材料中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多页请加盖骑缝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2.所有附件申请表电子版(word格式)须发送至邮箱。
3.主体单位名称变更的单位,尽快到相关部门变更名称,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4.认真核对申请表中联系人和申请人手机号,务必确保准确无误,以便接收审核、修改意见和拨款确认通知。
5.区市场监管局会对政策支持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最终名单会在石景山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www.bjsjs.gov.cn(石景山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6.提交申请材料后,务必关注区政府网站上的公告内容,在完成申报至拨款期间专利权人银行帐号如有变动的,请及时联系办理拨款手续变更,届时将不再对单个申请人进行电话通知,逾期不予办理视为放弃。
附件:1.《石景山区发明专利授权支持申请表(单位)》




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奖励资金申请表》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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