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莱芜区委办公室、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济南市莱芜区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涉及行政审批、简政放权、司法服务、用水用电、信贷税费等31项具体任务。为此,莱芜区今年集中精力组织实施“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力争在多个领域实现新的突破和提升。
实施方案提出,莱芜区将坚持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对标世界银行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树牢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问题导向,推动法治环境、流程再造、数据应用、服务创新实现新提升,全面改善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体制机制性条件,进一步打造“在泉城全办成”品牌,力争莱芜区在全省营商环境综合评价中进入区县排名前30位,持续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制度赋能
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环境
全面减权放权授权。全面落实“市县同权”,对市级综合运用直接下放、服务窗口前移和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等方式调整由区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020年6月底前,积极做好承接实施协调工作,推进审批权限扁平化。做好与行政许可相关联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收费等事项承接,确保关联事项在区级“一链办理”。
坚持改革赋能
充分激发创新创业发展活力
工业项目、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利用自有土地新建、扩建项目从获得规划设计条件后)到获取施工许可证为止,政府审批时间分别不超过15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其他事项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不涉及现场勘验、公示等,进厅事项可实现0.5个工作日内办结,即“马上办”。
坚持技术赋能
推动行政效能迭代升级
坚持服务赋能
扩大“在泉城全办成”品牌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