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产业有序转移和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方面对《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下称《目录》)。

制定《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以下简称《目录》),促进产业合理有序转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加快制造强国建设,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有效途径。
以下是《目录》摘登
山东省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轻工
1. 锯材加工、木片加工、单板加工、纤维板制造、其他人造板制造(东营市)
2. 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东营市)
3. 木质制品制造(东营市)
二、纺织
1. 棉织造加工(东营市)
2. 棉印染精加工(东营市)
3. 家用纺织品(东营市)
三、食品
1. 食用植物油加工(青岛市)
2.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青岛市)
四、建材
1. 水泥制品制造(东营市)
2.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东营市)
五、机械
1. 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临沂市)
六、钢铁
1. 煤气发生炉(济南市、淄博市、济宁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
2. 独立焦化(济南市、淄博市、济宁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
山东省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钢铁
1. 炼铁(承接省内除外)
2. 炼钢(承接省内除外)
3. 铁合金冶炼(承接省内除外)
4. 焦化(承接省内除外)
二、化工
1. 化肥生产
三、建材
1. 水泥熟料生产
2. 陶瓷
后台回复【1】查看东部地区工业发展总体导向
后台回复【2】查看山东工业发展导向
后台回复【3】查看山东省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
▎编辑 訫
发掘更好的你
让想创新的人,在这里交朋友

看完不忘点击小花花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