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北京消费季之约“惠”丰台活动宣传推广服务项目承办机构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消费季之约”惠“丰台活动,提升消费季活动品牌的影响力,区商务局计划开展消费季活动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通过各类媒体平台进行有效传播推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宣传推广项目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京消费季约“惠”丰台活动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策划制作
围绕消费季活动,自主创意策划宣传内容、短视频,组织开展宣传推广,完成主视觉及彩页等宣传物料设计及发放。
2.传播推广
将制作完成的新闻和活动彩页,在市区级报刊媒体发版宣传,并在各级公众号推文、微博推送、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传播活动不少于30次。推广活动亮点内容,活动商圈名称地点,为消费者提供最新的丰台消费季动态以及服务资讯。
3.资料整理归档
整合梳理本项目中所有的文案、图片、视频等资料,形成档案留存。
(二)征集要求
1.参加公开比选的应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利用视频、直播等新模式开展线上线下活动传播的经验;
(5)举办过市级或区级部门主办的促消费宣传推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集时间
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3日18:00止
四、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填写丰台区商务局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3.企业(社会团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盖章并扫描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ftswjltfz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丰台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3833970
附件:丰台区商务局项目申请书






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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