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新税务政策解读:物流服务与出口贸易增值税处理要点
越南税务总局第33/TMĐT-QLT3号公文(2026年3月6日)明确:向越南企业提供境外执行的物流服务,不属于越南增值税征税范围。企业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含从越南至国外、国外至越南或全程境外运输,以及包含国内运输段),适用0%增值税税率;仅在越南境内执行的物流相关服务,适用10%增值税税率。
出口货物适用0%增值税税率条件
根据税务总局第1547/CT-CS号公文(2026年3月17日),出口货物享受0%增值税税率须同时满足:货物销售对象为境外组织或个人,且在越南境外完成消费。若企业通过保税仓库交付货物,但无法证明货物境外消费,则不符合0%税率适用条件。
企业所得税投资优惠政策说明
同奈省税务局第3648/DON-QLDN1号公文(2026年3月13日)规定:位于工业园区内(特殊社会经济条件地区除外)的新投资项目,可享2年免税及后续4年税额减半优惠。该政策仅适用于营业执照首次登记的生产经营所得;通过分立、合并等方式承接原有资产和业务的项目不视为新投资,但符合条件者可延续剩余优惠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