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财务咨询
外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取得供货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办理出口退税?
税小夏答复:不能。外贸企业出口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适用出口免退税办法,但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具体分析如下:
要点一
外贸企业适用出口免退税办法时,其退(免)税计税依据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明确,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委托修理修配货物除外)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计税价格。
要点二
外贸企业出口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合法进货凭证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取得普通发票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要点三
外贸企业出口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适用退(免)税政策,无需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仅需按期完成增值税免税申报。
填报流程如下:
1. 将免税业务销售额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8栏“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 填报主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第8-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
3. 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出口免税”栏。
申报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纳税人应在报关出口当月纳税义务发生日起15日内完成免税申报。
来源:厦门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