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认定要求及支持政策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是体现企事业单位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水平的资质类认证,为深化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首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京知局〔2020〕171号)的要求,北京市每年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认定工作。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是同类资质中最低级别的资质认定,要求和认定流程都相对简单,今天就为大家简单解读一下相关认定要求和支持政策。
一、认定要求:
1、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高精尖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解析:参考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2018版)。
3、具有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或策略;解析:明确发展方向,具备知识产权长期战略规划。
4、具有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部门和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解析:设立知识产权部门,并具有专职或兼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日常开展知识产权申报及维护等管理职责。
5、参照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建立符合本单位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解析:企业需要制定符合企业情况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制度并遵照制度执行。
6、持续开展创新活动,近三年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投入整体持续增长;解析:近三年研发费持续增长,套用以下公式结果须为正数。(本年度研发费用-上年度研发费用)/上年度研发费用x100%
7、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一定数量的专利申请或具有发明专利申请;解析:近三年需每年都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申请和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效用性较高、外观设计专利效用性较低。
8、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运用,企业近三年专利实施率平均不低于40%,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同收入和作价入股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解析:企业专利实施率是指:企业在近三年内转化为产品或服务的专利数量,占企业近三年获得专利数的比例不低于40%。
9、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内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解析:关键点在于近三年内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不能有被诉侵权官司并被判有效。
二、支持政策
1、优先获得本市专利资助金、专利商用化、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等各类知识产权专项资助支持。2、优先推荐参与本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优先推荐各级部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科技项目(如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各类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和奖项。3、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人员,知识产权工作成绩突出的,由市知识产权局予以表扬。符合条件的,优先入选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本市知识产权系统各类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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