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2026年4月1日起全国实施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可跨关区退货

2026年4月1日起全国实施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可跨关区退货 中国跨境电商50人论坛
2026-04-01
17
导读: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模式全国推广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海关监管代码9610)跨关区退货模式。该模式允许出口商品海外退货时,无需退回原出口海关,可选择全国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

此前海关总署已在北京天津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此次推广明确仅适用于9610模式出口商品,退货商品须退至跨境电商监管作业场所。

跨境电商作为外贸增长重要引擎,长期受困于跨境退货难题。跨关区退货模式突破原出口关区限制,企业可自主选择口岸办理退运,显著降低逆向物流成本、缩短周期、盘活海外库存。

企业端价值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指出,该政策破解"退货难、成本高、周期长"痛点,提升运营效率与国际竞争力。

消费者端价值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陈建伟表示,简化售后退货路径缩短等待周期,提升海外网购消费安全感与满意度。

税收政策协同降本增效

今年2月,财政部等三部门明确2026-2027年期间符合退运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不含食品)可免征进口关税及增值税、消费税,并退还已征出口关税。此次退货政策与税收优惠形成协同效应,深度重构跨境电商风险补偿机制。

陈建伟强调,政策叠加既减轻企业财务负担,又助力构建全球化售后保障体系,推动跨境电商从规模增长转向高质量品牌化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国跨境电商50人论坛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内容 319
粉丝 0
中国跨境电商50人论坛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总阅读8.4k
粉丝0
内容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