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于2024年4月16日发布,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入账、结汇使用、股权投资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进行了统一规范。与此配套,商务部于2026年1月9日就《大连等9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答记者问,进一步释放了服务业领域外商投资便利化信号。
01
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用于哪些用途?
答:根据相关规定,境外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经结汇后形成的人民币资金,须用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支出,包括:偿还企业人民币贷款(实需原则)、支付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合规费用、直接股权投资等。严禁用于:购买非自用不动产、股票、固定收益类产品、理财产品等金融投资。
02
9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有哪些外商投资利好政策?
答:2026年1月9日,商务部外资司答记者问主要利好包括:在金融、医疗、教育等服务领域放宽外商准入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试点城市独资或控股开展若干服务业务;提高试点城市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结售汇便利程度;允许外资机构参与更多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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