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特定时期 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
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将动物防疫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工作
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和畜禽活体交易的管理
跨省通过道路运输动物应当经指定通道
来源:安徽网


技术支持
王经理:13156860390(微信同号)
商务合作
刘经理:13156393215(微信同号)

点个在看你最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