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室内装修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3月5日起实施。针对北京市学校教室内的空气质量和环保现状,《通知》对中小学室内装修提出了明确要求。未来,教室室内装修将由学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程参与检测。

近年来,中小学校装修改造工程取得较大进展,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保障,但同时也存在“重美观、轻环保”“注重装饰性、轻视功能性”“管理粗放”等现象,出现过度装修和室内空气污染等问题。为改变这种状况,《通知》要求各区教委全面统筹和协调学校装修改造工作,规范管理流程,学校则要按照“以人为本、健康第一、朴素实用”的原则,对装修改造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
事前审查、事后备案

区教委在实施主体签订文件时应做好“事前审查、事后备案”管理。实施主体(包括区教委、区校舍修缮管理部门或学校)要提前启动装修改造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按照“安全环保、朴素实用、完善功能”的要求,不得现场制作学生储物柜等家具,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书法教室、多功能厅等专用教室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杜绝复杂、过度装修。
重视材料的选购和使用

应选择市场上信誉好、品牌强、质量优、资质全的正规厂家的环保产品,特别是油漆、涂料及胶粘剂类材料,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防止施工中使用假冒伪劣材料。
强化材料入场检验程序和记录

要真正发挥现场监管作用,对进场的原材料要严格执行进场登记验收、见证检验、抽样复检等各项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备案,出现问题倒查责任。
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室内空气质量

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选取由国家质监部门备案的、具有CMA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采用见证检测。即由施工单位在见证人(办有见证卡的人员,通常为监理员)见证下抽样送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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