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初期仔畜雏禽、禽肉禽蛋销售难等问题,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紧急印发通知,将种禽雏禽、出栏家禽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组织推动家禽养殖企业与屠宰加工企业、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对接,帮助解决销售难问题。
农业农村部部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家禽疫病防控工作。近年来,围绕《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目标任务,制定印发了《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2016―2020年)》和《全国家禽H7N9流感防治指导意见(2018―2020年)》,指导各地坚持综合防治策略,切实落实强制免疫、强制扑杀、监测预警、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措施,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家禽疫病保持平稳,保障了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每年年初均制定印发《全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明确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要求,组织开展春秋防集中免疫和检查,构筑有效免疫屏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商场超市、农(集)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市场开办者建立入场活禽销售者档案,督促销售者挂牌经营,经营活禽和禽肉的索取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
农业农村部在推进活禽交易市场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快提升家禽业屠宰市场加工能力。现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同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确定实行其他动物的定点屠宰管理办法。据统计,目前已有北京、河北、陕西、吉林等10个省份对家禽实行定点屠宰管理。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大调研力度,结合各地家禽屠宰加工发展实际,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家禽定点屠宰工作。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鼓励地方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布局屠宰、销售网点,不断扩大冷链仓储物流能力,健全家禽产品冰鲜流通和配送体系。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抓紧编制印发《“十四五”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划》,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将肉类低温处理储运设施纳入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内,因地制宜推动各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及水平提升。
为扩大禽肉的生产和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多措并举促进禽肉水产品扩大生产保障供给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家禽企业扩大生产。发挥政府专项债券的作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将禽肉养殖、屠宰加工的防疫、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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