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五部委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五部委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大湾区环境
2019-05-05
1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意见》提出,全国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原则上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意见》指出,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准入。严禁新增钢铁冶炼产能,新改扩建(含搬迁)钢铁项目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按照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同步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落实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大宗物料和产品采取清洁方式运输。支持鼓励钢铁冶炼产能向环境容量大、资源保障条件好的地区转移。鼓励重点区域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通过工艺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此外,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应采取治污设施升级、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等措施,确保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区域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钢铁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不能按证排污的,实施限期治理,按照“一厂一策”原则,逐一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逾期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依法依规实施停产整治或责令关停。

来源:生态环境部

-  END -

声明

本微信公众号对所有原创、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均保持中立,推送文章仅供读者参考。本公众号发布的文章、图片等版权归作者享有,部分转载作品、图片如有作者来源标记有误或涉及侵权,请原创作者友情提醒并联系小编删除。

合作共赢 共创辉煌——大湾区环境研究院与中国电信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圆满举行

深化交流 开拓合作——清远市华侨工业园一行莅临我司参观考察

从未止步 一路向前——河南省新乡市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项目成功实施




阅读原文查看《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全文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大湾区环境
大湾区(广东)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是一家致力于大环保科技产业开发与应用,业务涵盖固废危废、空气、水和土壤治理等高科技项目,并拥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的高新技术企业。感谢您的关注,此平台将为您提供专业、全面的环保产业资讯、技术和行业动态等相关信息。
内容 627
粉丝 0
大湾区环境 大湾区(广东)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是一家致力于大环保科技产业开发与应用,业务涵盖固废危废、空气、水和土壤治理等高科技项目,并拥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的高新技术企业。感谢您的关注,此平台将为您提供专业、全面的环保产业资讯、技术和行业动态等相关信息。
总阅读172
粉丝0
内容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