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了!
损害、破坏珠海的生态环境,
将要赔偿!

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珠海市有了首份实施方案。《珠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近日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
一起来看看方案要点
那么,
赔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01
清除污染费用。
02
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03
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
04
生态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检验、鉴定评估、应急处置、环境监测、制定修复方案、修复效果后评估、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环境有价,损害必赔。通过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反映生态系统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损害追究制度,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End
来源:珠海生态环境、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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