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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周!最好的保护“宪”给你~

国家宪法周!最好的保护“宪”给你~ 深铁物业
2023-12-10
2
导读:通达美好生活


什么是宪法?

是在什么时候设立的“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周”是什么时候?

直击灵魂的三大问题

小伙伴们了解吗?




宪法知识知多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今年的12月1日-7日是第六个全国“宪法宣传周”。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重要的是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

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它与我们每个人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出生、上学、工作、买房、退休……

每一个人生重要时刻都离不开宪法

宪法给了我们很多权利

也规定了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

小编这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除此之外

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

与小伙伴们的工作生活也是十分紧密

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我们也不能缺乏



《民法典》知识知多少?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 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民法典》涵盖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每个组织的业务活动都离不开它的规范和保护。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的出台标志着

我国民事权利的保护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

当房屋、小区出现问题

很多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物业公司

“不好意思,这个不归物业管”

当听到这样的回复时

会有业主认为

物业公司在“踢皮球”,不负责任

但是,物业公司不是万能的

一起看看《民法典》是怎么说的吧


1

绿地被侵占物业该不该管?


问题:“我们小区才交房没几年,就已出现个别业主毁坏公共绿地的现象,物业有没有管理义务呢?”   


解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同时,《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因此,物业负有对小区公共绿地的管理义务。如果小区的绿地被侵占,物业可以要求破坏者整改并恢复原样。对于不予恢复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报请有关执法部门介入解决。


2

私搭乱建该谁管?


问题:据业主反映,部分业主存在私搭乱建的现象,这到底该归谁管?


解读:上述《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了物业有维护业主共有部分秩序的义务。因此,小区内如果出现了私搭乱建,首先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维权;如果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私搭乱建,同样可以请求物业进行管理。


如果私搭乱建者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报告,请求有关部门介入处理。


3

消防出问题该谁管?


问题:“我们小区地下车库消防通道被人侵占改装成储藏间,极大增加消防隐患,业主多次反映。消防通道被占,到底该归谁管?”


解读:《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因此,物业有义务防止其服务区域内出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这要求物业一方面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违反消防法的行为,另一方面有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并协助处理违法行为的义务。


4

噪声污染归谁管?


问题:邻居装修、跳广场舞、家里K歌……这些噪声污染经常影响我们的生活,物业该不该管?


解读:《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噪声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因此,物业同样具有维护小区秩序的义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小区中出现声、光污染,权益被损害者可以请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管制,也可以请求小区物业进行管制,如果侵害者拒不停止其侵害,权益被损害者同样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介入进行管制。



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是作为一名合格公民的必修课

只有通过学习法律法规

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当我们遇到现实危险时

才能及时迅速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内容来源:央视新闻、深圳工会、沧县住建、深铁物业

部分内容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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