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云浮市环保局对云城区一超标排放养殖废水的生猪综合养殖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金由初罚的2545元增加到按日连续处罚时的66170元。这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云浮市首例“按日计罚”案件。
据了解,受处罚的养殖场位于云城区云楼村。去年12月,市环保局进行环境监督检查时,检测到该养殖场超标排放养殖废水,共有3项因子排放超标,该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养殖场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了罚款4197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2月8日,执法人员复查发现该养殖场此前超标的2项因子已达标,但仍有粪大肠菌群数排放超标。市环保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决定对该养殖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处罚时间自责令改正决定书送达的次日起,至该局对整改情况复查之日止共26天,罚款金额累计66170元。环保部门表示,当事人若仍然不改正超标排放废水的违法行为,他们将依法继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直到达标排放为止。

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表示,“这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云浮市首例的按日计罚的案件,呼吁企业一定要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要以身试法,我们下一步将对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来源:云浮环保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