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过博罗的人应该都知道,博罗到处高楼林立,一副好不繁华的景象,可是一到晚上,你会发现到处黑灯瞎火,好不瘆人!
4月25日,广东省政府召开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警示约谈会,对东源县、博罗县、普宁市3个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警示约谈。

敲黑板:
当前,深圳、河源、汕尾等市及深圳光明新区、东源县、陆丰市、龙岗区、顺德区、宝安区、阳春市、潮安区、清城区、蓬江区10县(市、区)违法用地反弹严重。
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及交通基础设施违法用地面积占全省违法用地总面积的近1/3,农村“三乱”(乱占、乱卖、乱租)问题依然严重,呈上升趋势。
所以呀,要重视!
各地、各有关部要认清当前违法用地严峻形势,牢记红线不可逾越、底线必须坚守、高压线不能触碰,绝不能“因公违法”,对违法用地问题坚持“零容忍”。会议说了,尤其对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地区,按规定暂停用地审批、扣减用地指标。
下面,小编来带大家看看4个违法用地的案例,引以为鉴!
反面教材1:
江门鹤山杜某破坏农用地案
经查实,2013年,杜某向鹤山市鹤城镇小官田村委承租位于“桥头坑”及“桥头坑”西面、“燕子坪”(土名)部分山林土地。同年7月至2015年7月,在未办理合法征占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杜某擅自雇请推土机将该山林土地推平,并搭建晒板地、修建水泥硬化地,搭建工场、房屋,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共31.59亩,用于作木材厂房。其占用林地全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鹤山市国土资源局在制止无效情况下,于2016年3月对杜某的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作出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决定。鹤城镇政府依法对杜某非法占地新建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鹤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鉴定,杜某所占林地已造成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决定以破坏农用地罪将其移送鹤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立案侦查。鹤山市公诉机关查实认为杜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6年9月,鹤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反面教材2:
韶关市朱某、邓某非法采矿案
2013年11月,朱某伙同邓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村委会沙头村小组河边集体土地上进行非法采砂。2013年12月6日,韶关市国土资源局浈江分局经动态巡查发现,并当场责令停工。
在多次制止无效情况下,韶关市国土资源局浈江分局于2014年11月19日对朱某和邓某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鉴定,朱某和邓某非法开采建筑用砂46853.9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共计人民币329.62万元。
2015年3月6日,韶关市国土资源局浈江分局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将该案件移送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立案侦查。韶关市公诉机关查实认为朱某和邓某违反矿产资源法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6年2月,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反面教材3:
梅州兴宁钟某非法占地案
2016年3月,钟某非法占用梅州兴宁市新陂镇庄家村莲塘尾上集体土地14.8亩(耕地12.7亩)建设汽车教练场。3月12日,兴宁市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钟某推土且有建设行为,即对其发出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了制止,但钟某仍强行推土建设。
10月9日,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在制止无效情况下,向兴宁市政府和梅州市国土资源局报告了该违法行为情况。梅州市国土资源局接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及属地镇政府进行现场核实,确认该宗用地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现场全部硬底化,已建成汽车驾驶教练场,构成属非法占地行为。2017年1月10日,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对该案件启动挂牌督办程序。兴宁市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作为,及时向属地新陂镇政府下达了拆除复耕的整治任务。
1月20日,新陂镇政府组织对该违法占地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共拆除9867平方米的地上建(构)筑物,并复耕复绿到位,兴宁市电视媒体对整个拆除行动进行了曝光。兴宁市纪委监察部门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分管副镇长和国土所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将处理结果在全市通报。
反面教材4:
陈某等人在佛山南海平胜麻洪村破坏农用地案
2016年9月29日,南海区桂城国土所巡查发现陈某等人在桂城街平胜村麻洪经济社东侧地段进行推填渣土淤泥等行为,即现场对其进行制止。但当事人仍以地块低洼水浸需填高为由,断断续续进行推填渣土淤泥,且推填行为基本集中发生在节假日以及夜间。
12月1日,南海区国土部门在制止无效情况下,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12月2日,桂城街道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开展联合行动,对推填渣土淤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控制,扣押施工设备,非法填土行为得到初步制止。
南海区国土部门经立案调查并聘请测量机构实地测量和土壤鉴定机构鉴定,被渣土淤泥填埋土地面积30.04亩,土地规划为农用地,土地的种植条件受到严重破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陈某等人的推填渣土淤泥行为属于非法占地、破坏农用地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
2017年3月22日,南海区国土部门依法将该违法线索移交给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侦查。目前,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侦查,陈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