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体检”提高惠州立法质量
“社会各界的关注是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推手。”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黄水祥说,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体检”,对于提高惠州立法质量、提升立法工作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本次“体检”紧扣条例规定,突出政府和有关方面的法律责任,书面自查与座谈评议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检查了《条例》的实施情况。6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条例》列明的22项责任,要求市政府及流域相关县(区)政府逐项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7月25日、7月30日,结合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和省人大有关专题调研,赴惠阳区开展《条例》实施情况检查。8月6日,执法检查组分2个小组对惠东县、惠城区和大亚湾区进行实地检查,并派出2个暗访组对5个镇街进行了暗访。8月7日召开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流域相关县(区)政府对《条例》实施情况汇报和人大代表评议意见,开展了法律知识问卷调查。8月13日将暗访检查发现的6个问题转交相关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西枝江源头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
黄水祥说,自2016年6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流域内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条例》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社会各界充分肯定。目前,西枝江源头白盆珠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西枝江干流水质保持良好,主要支流淡水河水质稳中向好。数据显示,今年1—6月紫溪断面综合污染指数下降37.5%,氨氮浓度下降44.3%,总磷浓度下降24.1%。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条例》规定的22条主要责任全部落实。”黄水祥说,强化源头管控持续加码,近几年,流域内每年建设项目环保否决率和重污染项目淘汰率均在10%以上。备受关注的探索生态补偿机制也有实质进展,从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合计已安排6000万元。
“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参加执法检查的市人大代表们提出,通过检查发现,《条例》的宣传和运用不足。举例说,2018年1月以来,流域内立案处罚的570宗环境违法行为当中,只有1宗运用《条例》进行处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也不严格,白花、多祝等镇仍有几十家非法养殖场在生产。同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同时,执法检查组指出,西枝江流域内黑臭现象仍然突出,惠城区木沥河、莲塘布河、河桥水、冷水坑水,惠东县万松河、白花河、黄排河,惠阳区横岭水、古屋水等河涌水质仍为劣Ⅴ类。
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整治河涌污染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法规实施的前提是知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意识;采取讲座、以案说法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相关单位知法、懂法、守法水平。
“要全面落实《条例》规定是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严肃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依法划定、发布和修订;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尽快出台流域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用好生态补偿资金;加快桉树林改造和生态公益林提质扩面进度,提升林业生态质量;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和监督管理系统,实现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一张图”。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条例》立法目的就是保护西枝江水质。要坚定不移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补齐流域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标准不高、管网不配套短板;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整治河涌污染,清理入河排污口,消除劣Ⅴ类水体,实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管理,确保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如期达标;要以示范引路,推进科学集约种植,确保农用农药、化肥用量零增长;要以铁的手腕,防止非法养殖反弹,清理“散乱污”企业,打击偷排漏排、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违法行为。
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