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是机构改革以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新承接的职能之一。近年来,国家、省先后公布和实施了一系列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各地级市的碳排放控制目标。为进一步完善碳强度目标考核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实施了《惠州市“十三五”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项目》,将碳强度下降目标分解至县区,通过建立针对县区的碳强度目标考核制度,推动县区层面积极落实各项低碳行动和降碳措施。
7月31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周文主持召开了项目评审会,市发改局、工信局、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统计局、林业局及各县区政府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了成果汇报,各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了逐一点评,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方法科学,调研全面,成果报告规范,同意通过评审。
下来,项目成果将作为环保责任考核的约束性指标之一下达给各县区,以推进全市完成“十三五”碳强度下降考核目标,为开展“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指导。市生态环境局也将按照评审会上专家的建议,尽快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