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2021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散杂货码头、惠州大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液化码头和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油气码头等开展现场督导,重点检查了码头作业现场环境和台帐资料,以及港船舶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等水污染物去向等情况。
联合督导检查行动期间,检查组还组织召开了座谈会,码头企业负责人员、第三方污染物处置企业人员等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上,检查组检查了码头营运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查看港船舶产生的污染物处理等台帐资料。检查组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和批复提出的环境污染对策措施,并对码头今后在生产经营期间需加强的环境保护措施给予了科学的建议和指导。

7月23日下午,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各成员单位近30位代表召开了座谈会,重点对港口码头防污、海洋保护区监管、围填海监管、海岸和海洋工程监管、海上倾废、船舶防污等方面工作展开讨论和交流。会议由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雷战雄主持。
会上,市级各成员单位汇报了“碧海2021”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省直部门反馈联合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会议强调,海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林业、海事、海洋执法队等各涉海部门要各司其职,对工作查漏补缺,全力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各类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要加强协防协治能力,全面加大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