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消息!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
多项措施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严格禁止“一刀切”
优化环评审批流程
强化“最多跑一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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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条重磅又实在!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佛山市生态环境系统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十二条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佛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都有哪些具体措施?
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佛山市生态环境系统支持、服务
企业绿色发展十二条措施
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开展环境执法的差别化监管
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人文执法;依法处罚严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力维护环境秩序和市场秩序;坚决淘汰技术落后且治理无望的企业,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积极推进差别化监管模式,实现对不同生态环境守法水平监管对象的差别化管理,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着力整治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
严格禁止“一刀切”
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
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刀切”,建立环境应急管控的差别化执行机制,对污染治理水平国内领先、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企业或生产线,在大气不利扩散应急减排条件下纳入豁免清单;对在限期内主动查找历史遗留污染问题,并按标准积极整改,完成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企业,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对行政处罚后,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整改情况予以信息公开或证明。
广泛听取企业意见
充分考虑企业的关切和诉求
各级环保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企业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措施时,通过征求意见函、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充分考虑企业的关切和诉求,在法规标准和政策文件出台前,加强合法性审核;在标准制定时系统谋划、超前布局;在标准实施中,为企业预留足够时间,提高政策的可预期性,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
优化环评审批流程
压缩审批时限
全市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环评审批流程,实行受理、评估、审查、公示、审批等环评审批各环节的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审批过程全程留痕,实现“阳光审批”;试点“区域环评(规划环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改革,改革试点区域符合区域环评(规划环评)结论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建设项目,精简环评内容,适度降低环评等级,推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并联审批。不设环评审批前置条件,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由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动征求,不得要求建设单位自行征求;压缩审批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压缩为法定时间一半(不含技术评估);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等,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重大政策性文件的宣传解读、告知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义务要求以及办理流程、时限、联系方式等,加强行政审批与后续环境管理有效衔接。
强化“最多跑一次”机制
实行容缺受理
全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大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网上申报途径的宣传力度,引导建设单位网上申办,便于企业办事;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与建设单位、环评编制机构和评估单位的沟通交流,四方协作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企业“最多跑一次”。实行容缺受理,在申请材料主件(环评文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要申请材料有缺有误的情况下,可服务窗口先行“容缺受理”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步开展审查并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待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出具批复文件。
大力提升区域污染防治能力
优化环境要素资源配置机制
大力推进区域污染物收集、污染物处置、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三个能力”建设,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污染物出路问题,为企业绿色发展腾出环境容量;以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为重点,加大处置能力建设,优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结构,有效缓解本地处置能力不足问题;按照“分类贮存、统一监管、尽快转移”原则,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工作,解决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难的问题,试点成熟后逐步推广并构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中转体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用足用好区域处置能力,打破行政壁垒;引导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鼓励各行业推广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充分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深入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让排污权成为企业生产要素,增强企业信心。对鼓励类的产业项目,优先安排排污权治标,项目所在地平衡排污总量指标确有困难的,由市级储备指标统筹解决。
实施定向精准帮扶
支持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以优化服务企业为导向,列出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开展大规模企业环保宣讲、企业直联、企业家接待日等活动,精准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常态化每月定期开展“企业家接待日”,做实企业家预约制度,搭建企业、环保沟通平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环保问题;建立领导直接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围绕“一张对接卡、一次调研、一次座谈、一次宣讲、一份问题清单、一份建议、一个经验”开展精准服务对接龙头企业、民营企业活动,深入一线,了解实情,现场办公,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提供解决思路,指导企业规避风险、少走弯路。
加大对绿色制造和环境治理的财政金融支持
推动创新绿色金融政策
指导和帮助企业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环保专项资金,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推动构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对接金融机构,引导开发性金融资金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鼓励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小微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更新改造环保治理设施,推动开展排污权质押担保融资;严格落实国家支持节能环保税收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发挥环保税对治污减排促进作用;对在信用评价中被评为“绿色”等级的企业,将给予优先安排环保补助资金、优先办理环保行政许可等政策优惠。
加强行业规范引导
推动环境保护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强化行业自律,支持和鼓励环保产业协会或社会组织研究制定第三方治理服务标准和规范,建立会员诚信档案,长效跟踪服务质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引导规范第三方治理,推行标准合同范本,保障相关方合法权益,推动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签订委托治理合同,约定治理标准、内容、费用,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履约保障、相互监督、纠纷调解、退出机制等内容;生态环境部门严查环评、治理、监测、环保设施运营服务等第三方治理单位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依规公布治理效果不达标、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第三方治理单位名单。
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
鼓励企业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
鼓励企业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通过第三方专业化市场服务,为企业提供问题诊断、治理方案编制、污染物排放监测以及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等综合服务;引导规范第三方治理,推行标准合同范本,保障相关方合法权益,推动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签订委托治理合同,约定治理标准、内容、费用,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履约保障、相互监督、纠纷调解、退出机制等内容;生态环境部门严查环评、治理、监测、环保设施运营服务等第三方治理单位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依规公布治理效果不达标、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第三方治理单位名单。
推动环保科技支撑和环保产业发展
积极帮扶企业寻求治污良策
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主动收集企业对环保管理、污染治理等方面的需求或疑惑,搭建企业与第三方治理对接平台;通过扩建专家库、组织专家“诊疗”等手段,积极帮扶企业寻求治污良策;鼓励企业开展环保科技创新,积极推动针对佛山产业特点及污染治理的共性需求开展的科技研发;将南海区支持的国家环境服务业华南集聚区“环保超市”提升为市级支持;引导支持企业开展新一轮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不断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和提升治污水平。
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
强化企业绿色发展理念
在生态环境部门网站建立完善“环保服务”菜单栏目,增加环保曝光台栏目、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持续向企业发布以案说法、环保知识、业务办理流程等信息,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措施等,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意识;引导企业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合法合规经营;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建立自行监测制度,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

来源:佛山生态环境、广东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