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前海体制机制优势,提供前海建设发展的土地资源保障,前海出台了土地管理供应制定要点,具体如下:
一、阶段目标
1)2013年,出台前海土地管理改革创新要点及配套政策,重点领域改革率先启动,前海开发建设、项目落地和土地出让工作加快推进。
2)2015年,各项改革基本实施到位,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新模式基本成型,土地资产资本运作加快发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显著,土地调控机制科学有效。
3)2020年,具有前海特色的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管理模式发展定型并成熟运行,形成"深圳质量"的高端品牌,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区。
二、主要任务
1)探索建立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新模式
1、实行弹性年期制度。
2、实施标定地价。
3、奖励节约集约用地。
4、建立需求管控机制。
5、试行土地租赁。
6、探索土地交易新机制。
2)创新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运作模式
1、深化资产资本运作。
2、创新土地开发经营模式。
3、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
3)高水平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以规划创新引领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2、科学安排土地开发供应。
3、严格项目用地准入。
4、高效开发地上地下空间。
4)创新土地市场调控和监管机制
1、强化土地利用全程监管。
2、探索预防土地闲置机制。
3、建立用地退出机制。
4、探索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调节机制。
5)完善土地管理体制机制
1、优化配置创新型产业用房和人才公寓。
2、提高土地供应市场化和开放水平。
3、探索建立土地和房产审裁制度。
4、廉洁公正推进改革。
三、配套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前海土地管理改革创新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组织前海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工作。
2)鼓励改革创新。前海管理局和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要加强前海重大土地管理改革创新措施的论证和实施成效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努力减少改革风险。
3)加快政策配套。前海管理局要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工作成果,转化为政策储备,支撑改革实践。
4)推进立法保障。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及时提出立法建议,以特区法规或政府规章的形式发布实施,保障改革成果的应用、深化和推广,为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