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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3月1日时间节点越来越近,不论是新获批的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还是扩区的上海自贸区,都在紧锣密鼓的完善与制定自贸区管理方案。本周一,广东省法制办率先公布广东自贸区管理办法(省商务厅送审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通过与2013年上海自贸区管理办法进行了比对,两者在区域功能、税收政策、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异同。
区域功能
相同:章节和内容大致相同,上海自贸区的诸多改革探索形成的制度创新,诸如负面清单、注册资本认缴制、一口受理、境外投资备案制等,都在本次公布的广东自贸区管理办法中体现。
差异:广东自贸区管理办法专设“粤港澳深度合作机制”一章,粤港澳的概念在广东版中显得极为突出,而上海版则没有这种区域性的强调。其中,最为市场关注的是金融创新,与上海自贸区将金融创新单独列为一章不同的是,广东自贸区将金融创新纳入“粤港澳合作机制”的章节中。
税收政策
相同: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中唯一提及的需要研究的税收政策——“遵循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积极研究完善不导致利润转移、税基侵蚀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完整地在广东版中体现。(企业入驻前海有哪些税收优惠,点击右下角“阅读全文”查看)
管理机制
差异:广东自贸区涵盖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因此管理体制也有了自己的特点。根据广东自贸区管理办法,广东省政府将成立广东自贸区工作领导协调机构以及自贸区管理机构,三个片区则设置各片区管理机构,并将行使省一级管理权限。
上海自贸区最初的28.78平方公里是从上海综合保税区发展而来,因此管理体制并不复杂。但扩容后,新加入的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和张江高科技片区三个片区是浦东新区管理的范畴,也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近日,浦东新区副区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简大年在接受采访时说,上海的方案会是一个“推进更加有力、衔接更加有效、震动不大的方案”。
(消息来源于第一财经日报,“前海动态”编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