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前海动态”↑ 关注我们

近日,深圳罗湖区居民李某与美国国籍居民陈某、深圳福田区居民陈某某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案子到了前海法院后,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而案件的执行则移交至深圳中院派驻前海法院的执行实施团队办理。这是前海法院作出的首次“审执分离”实践,为破解“执行难”作出的探索,并于昨日宣布正式开始实施“审执分离”制度。
据介绍,“执行难”是长期制约法院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顽疾”,是最高人民法院重点整治的“六难三案”中最基础、最关键、最核心同时也是群众最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前海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闻长智表示,司法体制架构不够科学、改革不够彻底是执行难的重要内部因素,前海法院推进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保证审判权的行使者在司法运行过程中保持高度中立,同时保证执行权以强制力推动义务人履行义务,进一步厘清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界限,防范执行过程中因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混同造成的执行混乱,有利于破解‘执行难’,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本文由“前海动态”创作,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