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8日,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正式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即“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之外的外资企业,在前海注册由审批改为备案。同日,针对外商投资者的自贸试验区“一口受理平台系统”上线。这些措施大大降低了外资企业入驻成本,从提交申请到完成备案只需要3个工作日。经过短时间的系统磨合期,目前已有10多家外商投资者通过“一口受理平台系统”提交了备案申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国办发〔2015〕23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12号),四大自贸区于2015年5月8日起正式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这意味着清单之外的外资企业,无需再经过繁琐的审批流程,通过备案即可落户自贸区。具体的办理流程为,外商投资者通过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外商投资“一口受理”平台,提交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许可申请,备案机构随即对申报事项是否属于备案范围进行甄别,属于备案范围的外商可在3个工作日内领到备案证明,不属于备案范围的,备案机构通知其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
为了使外资企业、港澳台商落户前海更为便捷, 前海蛇口片区“一口受理”平台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和开业登记“一张表格、一套材料、一口受理、一次发证”。“一口受理”系统与市监委、商务部系统对接, 数据可进行实时传输。办结后,企业可一次性领取外商投资备案证明或批准证书、“一证三号”证照(包括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等证件。
国内四大自贸区统一使用的负面清单,共计50个条目、122项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管理的落地,降低了外资企业入驻自贸区的门槛,减少了外资企业的入驻成本,明显利好多个行业的发展。
外资企业申领《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所需材料只有三项: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另外,取消了主体资格的第三方公正。
原先需要进行事中事前征询、或者需要先拿到相关许可的外商投资,例如建筑设计或建筑工程的外资公司,以前需要先向省一级的建筑主管部门征询意见,而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只要外商投资领域在负面清单之外,在前海备案时跟内资企业一样,由前海自贸区先批准企业的行业准入进行备案,并进行工商登记之后,再由企业去申请相关许可,以提高企业入驻效率。
(本文摘自深圳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