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今年3月1日起,广东省开始实施CEPA关于内地在广东与港澳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前海管理局积极推进落实协议内容,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实行备案制度前,2015年1-4月,前海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00家,平均每月75家;合同外资金额31.52亿美元,平均每月7.88亿美元。实行备案制度后,注册企业和合同外资大幅提高,5月份备案企业增至154家,备案金额21.62亿美元。同时前海建立起外商投资企业“一口受理”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和开业登记一张表格,一套材料,一口受理,一次发证。自5月8日起,外资企业登记设立3个工作日可以办结,企业可一次完成外商投资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的办理。下半年将推进港资自然人登记设立全流程办理的创新工作,进一步提高港资自然人外资准入和登记设立的办理便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