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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出让桂湾先导区 3 宗地,起始总价达76亿

前海出让桂湾先导区 3 宗地,起始总价达76亿 前海产发集团
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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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前海驿站」可快速关注日前,前海管理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发出公告,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3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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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前海管理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发出公告,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3宗土地。这是前海管理局今年首次出让土地,全部位于重点打造的桂湾金融先导区。


前海管理局对这3宗地设置了严格条件,其中一个严格条件是目标瞄准五百强。公告规定,T201-0090宗地申请人主体,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或财产保险公司;股东之一须为世界500强企业或其全资子公司(世界500强以《财富(FORTUNE)》杂志2015年公布的数据为准),持股比例不低于25%。


T201-0091宗地申请人主体,须为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世界500强中央企业(中央企业以国务院国资委网站的“央企名录”为准)或其全资一级子公司;不少于3家持牌金融机构。持牌金融机构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


T201-0092宗地商业物业中,不超过1000平方米,限一次性整体出售给竞买申请人承诺引入的世界500强外资金融机构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



第二个严格条件是,T201-0092宗地专供港企。公告明确要求,该宗地竞买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企业;并且须控股3家(含3家)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主板上市企业。


前海管理局对这3宗地设置的严格条件还包括: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所在的单元实行区域(集中)供冷,不应自行建设独立中央空调系统;采用低冲击开发技术,满足海绵城市相关规划规范要求;不得申请分宗开发且10年不许转让。公告特别要求,本次出让3宗地建成后,办公楼物业的租售对象为符合产业导向和入区规定且注册地在前海深港合作区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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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产发集团
前海产发集团以打造国际水准、国内领先的综合服务运营商为愿景,坚持“使命担当、创新卓越、拼搏奉献、共创共享”的价值观和“深港合作共创时代价值、创新服务共享美好生活”的使命,全力塑造极致服务的前海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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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产发集团 前海产发集团以打造国际水准、国内领先的综合服务运营商为愿景,坚持“使命担当、创新卓越、拼搏奉献、共创共享”的价值观和“深港合作共创时代价值、创新服务共享美好生活”的使命,全力塑造极致服务的前海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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