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强化督导工作方案》于近日印发,明确我市将分成七个强化督导组,在2021年6月16日至22日期间对7个县区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强化督导,督导的主要目的是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按期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督办函》和《环保督察整改问题清单》所列问题整改,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就如何开展好此次强化督导工作,6月10日下午,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环保督察强化督导培训部署会,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文高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当天上午召开的2021年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暨污染防治攻坚硬任务强化督导视频会议的有关精神,明确指出要按照市领导相关指示要求,严格抓好专项调度和县区交叉督查两项重点工作,切实保证“督得精准、督得到位、督出成效”。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雷战雄解读了《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督导工作方案》,就“督什么、怎么督”对强化督导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注意事项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和要求。会上,各县区就有关问题作深入讨论。
环保督察是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抓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以过硬本领和优良作风,扎实开展好环保督察强化督导工作,全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工作,全面完成问题的整改工作。
认真履职尽责,各督导组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制定督导方案,充分运用“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等方法掌握真实情况,加强信息报送,强化跟踪落实。
做到客观公正,准确把握督查重点内容,客观看问题、分析问题,做到深入细致,严谨认真,以理服人。
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县区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按要求做好台账资料,针对督导清单抓好问题整改,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全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全体领导、局机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以及各下沉督导组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