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年县一无良企业自己没有固废处置能力,却偷偷联系“中间人”,将它们倾倒填埋在了邻县乐平……近日,景德镇市乐平生态环境局查处了一起非法倾倒填埋工业固废2000吨的重大环保案件,让人触目惊心。

坑畔村非法固废堆放点
今年2月,景德镇市乐平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连续接到12369电话投诉,反映在镇桥坑畔村中山加油站对面有人倾倒不明固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接到投诉后,乐平生态环境局立即派人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并向乐平市主要领导和公安部门汇报反馈了案件基本信息。

俞小平现场察看坑畔村非法固废堆放点
获知情况后,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乐平市委书记俞小平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并指示环保部门尽快派出专家组对现场的固废进行分析,科学处置,妥善处理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并向周边群众进行反馈,在安抚群众情绪的同时,要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依靠群众的力量,群策群力、联防联控、严防严控守护好一方蓝天绿水青山。随即,乐平生态环境局随同公安、检察部门一起展开走访调查,在各部门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近日案件已出现重大进展,初步确定了固废来自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区飞龙石材,锁定一名犯罪嫌疑人为万年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辅警余某某。
经查,飞龙石材因无固废处置能力,便动起了歪脑筋,从去年11月开始,偷偷联系司机,利用晚上时间将固废运到邻近的坑畔村掩埋,初步估算掩埋点有6个,固废达2000多吨。经现场初步勘察,该类物质疑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乐平生态环境监测站已对固体废物渗滤液进行了检测,发现该固体废物存在重金属锰超标50倍情况,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
目前,镇桥派出所已对转运司机韩某某作出了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万年县公安局也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案件侦破后,将对镇桥镇坑畔村非法填埋固体废物进行全面清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
《固废法》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委托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3.受委托方报告义务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受委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废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4.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