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2015〕43号)》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深前海【2016】170号),现下达深圳市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第三批总部企业集聚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第三批总部企业集聚扶持资金扶持企业9家,扶持金额0.52亿元,全部由前海产业发展资金安排;
二、请各企业前往前海管理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资金使用需按照《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及合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第三批总部企业集聚扶持审核意见简表
序号
公司名称
认定类别
认定金额
1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总部
200
2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总部
1000
3
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其他功能型总部
500
4
中铁物贸(深圳)有限公司
现代物流总部
500
5
深圳市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功能型总部
500
6
深圳市中科明望通信软件有限公司
其他功能型总部
500
7
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总部
1000
8
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功能型总部
500
9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功能型总部
500
合计
(单位:万元)
5200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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