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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前海规划建设发展需要,需对前海十开发单元01街坊、02街坊部分地块进行单元规划个案调整。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前海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情况
(一)十开发单元01街坊11地块、08地块(部分用地)和科创七街(部分道路用地)从综合发展用地(1)(商业办公用途为主)调整为综合发展用地(4)(教育设施用地),调整后地块编号为10-01-11,用地面积11245平方米。该地块与十开发单元02街坊02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0062平方米,建设规模最终以有关批准文件为准。
(二)10-01-08地块用地功能(综合发展用地1)、容积率(7.18)、地块编号不变(10-01-08),用地面积由9747平方米调整为4000平方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为28720平方米。
(三)01街坊10-01-09和10-01-12两块公共开放空间2用地合并,将原两地块之间局部道路用地一并纳入,总用地面积由5801平方米调整为6457平方米,取消该公共开放空间2的商业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地下),用地功能和其他经济技术指标不变,地块编号为10-01-09。
(四)01街坊10-01-07地块(用地面积2010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3用地,东西向被规划诚信2街拆分为10-01-12(用地面积1133.2平方米)和10-01-07(用地面积689.3平方米)两地块,用地功能不变。
二、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天(2018年3月10日-19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前海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szqh.gov.cn
3、深圳商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反馈至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联系人:裴工,联系电话:+8675536668557;电子邮箱:ghgjc@szgh.gov.cn),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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