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面向未来18年(2018年至2035年)的住房发展目标。
这份《意见》当真是干货满满,勾勒出当前至2035年深圳房地产市场的模样。
要读懂《意见》,就要把握这七大要点!
三类房型:市场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市场商品住房将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左右;
政策性支持住房分为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各占比20%;
公共租赁住房将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
到2035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 万套。这一目标分3个阶段实施。
从2018 年起,在新增居住用地中,确保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同时在新出让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
完善安居型商品房的分配制度,实行批次集中配租配售,根据每批房源的供应情况,综合考虑申请人在深缴纳社保时间等因素设定入围条件,以轮候、抽签、摇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租售对象。
购房人自购房之日起累计在深缴纳社保满15年,或者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10年,符合我市人才安居办法、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进入市场流转,但要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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