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应对突发情况的发生,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在特殊情况时启用危险废物转移应急联单(试行),应急联单具体操作如下:
一、启用前提条件
平台出现网络不通畅、系统未响应、系统故障等突发情况,主管部门不能及时处理,同意(口头或各业务QQ群通知)启用转移应急联单。
二、应急联单处理方法
1、现场打印纸质联单一式三份,规范填写危废转移信息,交接人签字、盖章后,一份由产废单位留存,两份随车运转,待废物接收单位接收后,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返回一份产废单位存档。
2、在完成废物转移后5个工作日内,由产废单位登陆省平台补录转移联单信息,已运行完成的应急联单扫描件发所在地市级环保部门报备。
3、联单信息补录过程由产废单位联系当天实际运输的车辆并与处置单位配合,将补录联单按照正常程序流转完成,涉及二维码确认环节由三方相互协商。
三、咨询
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
黄潘贤 020-89779139,
QQ:42207521
附件一: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危险废物转移应急联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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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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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产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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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运输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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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接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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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废物种类 |
转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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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代码 |
废物详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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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重量 |
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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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成分 |
包装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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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形态 |
运输车(船)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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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废单位发运人签字 |
接收单位负责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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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运人签字 |
运输司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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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录联单编号 |
(以在系统补录联单的联单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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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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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产生单位(盖章): 日 期: |
废物接收单位(盖章)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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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 废物种类请填写废物的种类编号,例如:HW23,HY01;废物代码如900-041-49. 2. 应急原因必须详细填写,否则视为非法转移; 3. 应急联单必须由产废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盖章才视为有效; 4. 应急联单一式三份,由产废单位、接收单位留存; 5. 完成废物转移后5个工作日内登陆省平台补录联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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