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0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翁炜在惠阳生态环境分局主持召开环保法规基层调研座谈会。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和执法支队同志、各县(区)相关人员,惠阳区各镇办分管人员及环保办负责人共60余人分别参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座谈研讨会和环境执法职权下放镇办调研座谈会。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座谈研讨会上,对《惠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研究,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多年的执法和办案经验,对《清单》内容逐条进行了研讨。接下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归纳整理、充分吸纳座谈研讨会成果,尽快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早日出台《惠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实际行动为企业减负,更好地服务企业。
在环境执法职权下放镇办调研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对目前基层环境执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执法权限下放后可能面临的困难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讨论。副局长翁炜充分肯定了惠阳生态环境分局聘请第三方到镇办辅助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做法。他说,环境执法职权下放镇办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要求,是大势所趋,各镇办要充分认识到事权下放和执法体制改革任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做好承接执法权限下放的准备,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要结合惠阳的做法和基层的经验建议,开展《环境行政执法权限下放清单(第二批)》研究,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做到应放尽放,提升基层环境执法水平,有序推进镇办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