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全会精神,更加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发力,不断推动全市生态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惠州市融入“双区”建设,支持服务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能力,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扎实做好“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后半篇文章”,推动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环评审批效能和质量“双提升”。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探索建立与碳达峰碳中和相匹配的生态环境管控体系,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低碳化转型,实现降碳减排的协同效应。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强化源头管控与精准治污,推进水生态修复,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实施空气质量保优行动,推进工业废气减排,强化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突出移动源治理监管,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确保空气质量稳定优良。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推进“无废城市”试点,补齐固废处置能力短板。持续巩固提升环保督察整改成效,聚焦重点领域,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生态优先,加强全域全要素生态系统保护;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无缝对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范和湾”“考洲洋”美丽海湾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管控,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常态化管控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