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十大改革,提出2014年深圳要建成一流的法治城市,但在如何推进一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议政会上,两会代表就建设法治政府,移植香港法律等话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与会代表认为,法治城市首先是法治政府,首先是执法者怎么做。比如香港,上世纪70年代的香港还是贪腐横行,但建立廉政公署后,政府开始变得清廉。作为深圳改革再出发的标志,前海应该单独设立前海法院,而不只是南山区法院下属的一个前海法庭,在体制上毫无突破,这是定位不清、措施不当的表现。但较为利好的是,深圳中院已完成深圳的知识产权审判调研和方案,已经报批,不久将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
考虑到香港已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有委员建议深圳应该直接移植香港的法律,零打碎敲引进,根本不行。
事实上,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年来,已经提出过三次要引进香港法律。15平方公里的前海,能不能移植香港法律,就看思想观念能不能突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