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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前海深港合作区创造并开辟了深港合作的一个崭新并具有挑战性的模式。如果说以往的深港合作主要表现为要素的流通与往来,那么前海合作区域的创建,将使合作从单纯的要素流通领域进入决定要素流动的制度层面。《法人》特约陶一桃教授对此进行讲解,本文选编其中要点。
随着国务院对深圳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批复同意,一个伟人在中国内地再造一个香港的伟大构想将有希望、有可能、有条件从美好的蓝图变为脚踏实地的伟大而辉煌的实践。这一伟大的实践不仅意味着一个崭新的经济合作区域即将诞生,更意味着中国改革开放将有可能凭借着一种体制创新的力量逐步走向深化。
如果说30年前创办经济特区之时,香港是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那么今天,在中国走向世界、世界走进中国的全球化大背景下,创办以深港直接合作为先导的前海经济合作区,就不只是开拓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对外开放的平台,而是在缔造一个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现代化的世界级都会区。
前海合作区绝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实体,更不是一个简单的产业集聚群,而应该是一个鼓励创新的宽松、包容、高效率的制度环境,企业家们实现个人理想王国的自由的天堂,滋养公民意识与精神的高雅而温暖的土壤,体现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的美丽而文明的港湾。
借鉴香港体制优势,发挥香港国际经济中心的优势和作用,深化粤港紧密合作,构建我国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是创建前海深港合作区的目的所在。
“先行先试”,探索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制度变迁的路径,从而带动整个社会运行体制机制的制度创新,并以制度创新的绩效示范全国,推动中国社会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向纵深迈进,是前海深港合作区新的历史使命。“先行先试”既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又是一个向先进学习的过程。“先行先试”不仅是经济体制机制的“先行先试”,还必然包括政治体制、行政管理机制、文化和意识形态等社会诸方面更深层次制度变迁的“先行先试”,这是特区的品质,更是特区新的使命。
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制定的主导作用,为前海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和法律环境,是前海深港合作区域稳步成长的基本保障。对转型社会而言,服务型政府建立的过程是一个职能转变与放权的过程。没有政府提供的制度保障就不会有市场的程序与繁荣,但政府的任何越位和专权又都将损害市场与经济的增长。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毕竟是配角,而真正的主角应该是、而且只能是公司(企业)。只有树立了这样的理念,“前海”才可能成为一个闪耀理性光芒和经济辉煌的崇尚自由与公平竞争的真正的市场,从而走进香港。
(陶一桃,现任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任)
小蝶点评: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建设是一个学习香港、强强联合共同发展的进程。在充分学习与借鉴香港先进管理经验、体制优势,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进行突破创新的基础上,正如陶教授所言,相信前海将成为企业家自由的天堂,成为全球化、国际化的美丽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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