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前海法庭深港商事调解中心首次启动港籍调解员主持调解案件,受理了某香港公司与深圳某实业发展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日最终顺利达成调解意向。
前海法庭启动的深港商事纠纷调解机制(ADR)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司法调解不具备的灵活性。
前海管理局表示,作为新时期深港合作的重要平台,预期前海涉港纠纷会占案件相当比例。前海法庭针对深港两地当事人可能不熟悉境外法律而更倾向于调解的情况,建立“深港商事调解中心”,与香港的专业调解机构及高校研究机构对接,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深港商事调解中心全部由法律界人士担任调解员,调解员精通香港法律,熟悉香港商事交易习惯,同时能够兼顾香港的法律、社会和道德观念。
前海正在为港商港资的入驻营造公正公平的法律环境,此举将促进更多的港商进驻深圳前海开始内地业务,同时也为深港两地更为频繁的业务往来创造了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