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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註的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下稱"前海法院")擬於下周正式掛牌,這意味著廣東承擔的又壹項司法改革試點落地。據悉,前海法院將以專業化的商事案件、涉外涉港澳臺案件為審判特色,肩負起廣東三個綜合改革示範法院之壹的重擔。
那麽,前海法院將有哪些改革的亮點?精簡機構、不設審判庭、采取主審法官制、探索建立港籍調解員和陪審員制度……壹位內部人士如此總結:"前海法院最大的創新在於,中國司法改革中的創新將在這裏'集成'運用,也就是走系統化的創新路徑,這裏將是中國未來法院的樣本。"
三大創新
1)打造精英化的法官團隊:2014年12月29日,聞長智和彭亮等15位主審法官的任命獲順利通過。據悉,該次遴選產生的15名主審法官均具有民商事法律專業背景或具有民商事審判工作經歷,其中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獲得碩士學位的13人,獲得香港大學普通法碩士學位的5人,學歷層次較高,具有境外學習經歷的人員較多,且均從事法律工作10年以上、從事審判執行工作5年以上;
2)國內率先引入港籍陪審員制度:2014年12月4日,4名港籍陪審員獲頒人民陪審員任命書,標誌著前海法院在內地率先試行港籍陪審員制度。這4名港籍陪審員當中,2名為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教授、1名曾在香港金融管理局工作、1名則曾在香港花旗銀行擔任過總經理;
3)試點跨行政區劃法院 集中審理商事案件:2015年1月14日,廣東省高院常務副院長淩祁漫東在新聞媒體通氣會上表示,在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方面,將在尊重司法規律的前提下,依法推動深圳前海法院專門集中管轄商事案件。
(消息來源於新快報,"前海動態"編輯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