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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问题:前海湾保税港区都有哪些特殊优惠政策?
专家答疑:
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保税港区的优惠政策作出了较为集中的规定,主要有如下8条:
1.国外货物入保税港区保税;
2.货物出保税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3.国内货物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保税港区内企业耗用的水、电、气(汽),按政策规定的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执行;
4.保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5.注册在深圳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保税港区内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6.注册在保税港区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7.注册在保税港区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8.保税港区内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百分之十五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发生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百分之八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作为专业服务前海产业的咨询公司,小蝶非常乐意为您在保税港区投资发展过程中,提供全程或专项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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