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洪某系该公司大股东,强制查封、拍卖股票必定会影响市场股价,使小股民受损,且司法查封、拍卖必须经过评估、公告等严格程序,时间上不利于申请人早日取回款项。实施团队研究决定启动与金融管理机构和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联动机制,对洪某作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决定,以此敦促洪某更快更好的履行义务。洪某不想信用受损,主动提出愿意马上提供担保,并在一周内付清全额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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