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深圳市人大透露,今年深圳将制定和完善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蛇口自贸区建设的相应法规,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据悉,前海立法是今年市人大常委立法重点。
作为前海合作区的纲领性文件,《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于2011年起施行,但前海的改革发展带来立法上的新挑战,比如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试行准负面清单和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的外商投资便利化措施,考虑直接引入香港建设模式开展项目试点等等,该试点涉及对上位法的突破和创新,需要特区立法予以授权。前海管理局建议《条例》中能够予以明确。为此,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推动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包括修改完善《条例》。
《条例》从深港合作、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投资促进、法人治理、法治环境等六大方面入手,规定前海开发建设的基本框架。此次修改,建立在前海改革创新不断深入,机构运作经验积累的基础上,通过法治细化完善包括创新措施法定化、廉政监督机构的职责设定等内容,为推动前海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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