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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海企业赴港发行债券须符合哪些条件?
本期问题:前海企业赴港发行债券须符合哪些条件,如何申报?
专家答疑:
前海企业赴港发行债券的依据主要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其有关规定主要如下:
一、企业应满足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2.资信情况良好;
3.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4.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政策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5.已发行的所有企业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
6.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报程序
1.申报
境内非金融机构付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应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地方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省级发改委提出申请,经省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家发改委。
2.受理
国家发改委受理申请后,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2)所需申报材料
1.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报告;
2.董事会同意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决议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
3.拟发债规模、期限及资金用途;
4.人民币债券发行方案;
5.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港企申请2015年前海综合试点项目应符合哪些条件?
本期问题:港企申请2015年前海综合试点项目应符合哪些条件?
专家答疑:
在3月3日,前海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深圳前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申请者应符合的资格,根据扶持方式不同,规定了不同的申请条件,其内容主要如下:
1.申请贷款贴息扶持方式的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须已获得商业银行贷款并签订贷款协议。贷款资金用于创新创业发展计划中列明的项目投资方案,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房产等。
2)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团队;
3)申报单位主要经营业务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的扶持领域,并已制定在前海深港合作区开展的创新创业发展计划。
2.申请财政资助扶持方式的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须已在前海深港合作区内开展经营,并签订生效房屋租赁或购买协议。资助资金用于创新创业发展计划中列明的项目投资方案。
2)申报单位注册资本金实缴到位50%以上(含50%)。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团队;
3)申报单位主要经营业务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的扶持领域,并已制定在前海深港合作区开展的创新创业发展计划。
3、前海优先支持的小额贷款公司类型有哪些?
本期问题:前海优先支持的小额贷款公司类型有哪些?
专家答疑:
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准入和审核工作指引(试行)》中,对于优先支持的小额贷款公司类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服务于深圳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的。
2)立足于推动自主创新、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实施,支持本市创新企业孵化器和产业基地建设,探索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和创业投资业务试点的。
3)围绕现代物流、服务外包、商贸会展和旅游业等高端现代服务业,促进本市现代服务业向国际化、高端化和低碳化发展的。
4)探索用于改善社会民生,促进创业拉动就业和扶贫济困工作的。
5)依托于实力雄厚、业内知名的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业)发起设立的。
4、融资租赁企业在前海进口飞机可享有哪些税收优惠?
本期问题:融资租赁企业在前海进口飞机可享有哪些税收优惠?
专家答疑:
2014年5月13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租赁企业进口飞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融资租赁企业进口飞机有关的增值税政策,做出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值税税率
自2014年1月1日起,租赁企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与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即进口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飞机减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税费退还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对已按17%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上述飞机,超出5%税率的已征税款,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以退还。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租赁企业从境外购买飞机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不能实际入区的飞机,不实施进口保税政策,减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备注】融资租赁企业申请退税时,应附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进口飞机所缴纳增值税未抵扣证明。该证明可前往税务局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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