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前海动态”↑ 关注我们

本期问题:前海企业赴港发行债券须符合哪些条件,如何申报?
专家答疑:
前海企业赴港发行债券的依据主要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其有关规定主要如下:
一、企业应满足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2.资信情况良好;
3.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4.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政策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5.已发行的所有企业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
6.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报程序
1.申报
境内非金融机构付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应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地方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省级发改委提出申请,经省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家发改委。
2.受理
国家发改委受理申请后,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2)所需申报材料
1.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报告;
2.董事会同意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决议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
3.拟发债规模、期限及资金用途;
4.人民币债券发行方案;
5.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作为专业服务前海产业的咨询公司,小蝶非常乐意为您在赴港发债过程中提供全程或专项的优质服务。
(本文由“前海动态”创作,转载请注明出处)


